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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传播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19 [来源]: [浏览次数]:

文化与传播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

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河北经贸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考生的确定

1.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我院新闻传播学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

4)初试科目与新闻传播学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的基本原则

我院新闻传播学专业进行调剂,遵循按需调剂、全面衡量、择优选择、确保招生质量的原则。

3.调剂的比例

按照缺额计划和调剂生源情况,确定调剂的比例为1:2。

4.调剂政策的说明

英语一与英语二不再区分对待。

二、调剂复试资格的审查

1.审核内容

调剂复试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思想政治鉴定、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及学历佐证等材料,并接受审查,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

1)思想政治鉴定

政审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下载打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居民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

要求考生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

3)考生学历佐证材料

①对非应届考生,严格审查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其本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其本年度的复试录取资格;同时,档案材料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②对于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本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并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2.审核程序

我院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在调剂复试名单确定后,收集调剂复试考生相关材料,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审核结果由审核工作人员及院级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填写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备案。

请各位调剂考生将上述材料以图片形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38413372@qq.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专业+准考证号。联系人:秦老师,电话:0311-87655553。

三、调剂复试

1.调剂复试形式及科目

为落实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当前防疫需求,我校2020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模式,所有科目的复试以远程的形式进行。研究生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复试考生须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缺考者或拒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1)调剂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2)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

英语能力测试(20分)与专业能力测试(80分)一同进行,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每门1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注:同等学力加试根据专业复试科目和考生报考身份进行安排。

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达不到满分60%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2.调剂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计划于2020年5月23日8:00-18:00进行。相关具体流程如下:

2020年5月19日公布调剂复试实施细则→5月20日公布调剂信息→5月21日调剂并公布一批调剂考生名单→5月22日审核考生上报材料→5月22日通知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平台调试→5月23日复试实施→5月24日核分并登统→5月26日拟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基本原则

依据新闻传播学专业调剂计划,按照调剂复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依次拟录取。

2.调剂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70%+复试成绩×30%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享受初试加分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按国家相关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其他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如下原则录取:(1)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2)优先录取校内调剂考生。(3)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的,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

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按要求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及时点击确认“待录取”。凡不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需包含心电图、肝功、胸片等项目,并请体检机构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我校。所有考生体检报告原件开学报到时提交研招办,我校不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六、拟录取后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河北经贸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