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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传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27 [来源]: [浏览次数]:

文化与传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要求及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及成员

1.招生复试工作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导师组长为成员的院级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成立由导师组组长和导师代表组成的专业复试工作组,负责本专业复试工作。

3)复试考务工作小组

由研究生辅导员及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复试考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生联络、资格审核、考试考务、面试、突发事件处理及成绩复核登统等工作。

(4)复试信息审核小组

    由研究生辅导员负责联络考生(逐个考生落实)、网络平台使用答疑、考生资格审核等工作。

2.招生复试监督小组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和纪检委员为成员的院级招生复试监督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监督,同时受理考生申诉。电话:0311-87656679,邮箱:181153387@qq.com。

二、复试与录取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一志愿合格生源数充足的专业中,复试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50%。在依据上述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位数,作四舍五入处理;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若干考生,则同时进入复试。

2.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150%的专业,合格生源直接进入复试名单。

3.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同一专业既有全日制又有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的,进入复试最低分数应保持一致,分别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资格的审查

1.审核内容

1)政审表。政审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栏下载打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3)初试准考证。初试准考证,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4)考生学历佐证材料

①对非应届考生,严格审查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其本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其本年度的复试录取资格;同时,档案材料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②对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本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并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5)近期免冠二寸照JPG格式

2.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将上述材料以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打包,于3月30日发送到指定邮箱:38413372@qq.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专业+准考证号。联系人:秦老师,电话:0311-87655553 13223457731

)复试

1.复试形式及科目

为落实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当前防疫需求,我校2023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模式,所有科目的复试以远程的形式进行。研究生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复试考生须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缺考者或拒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1)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2)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

英语能力测试(20分)与专业能力测试(80分)一同进行,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每门1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注:同等学力加试根据专业复试科目和考生报考身份进行安排。

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达不到满分60%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2.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新闻传播学(学硕)计划于20233318:00-18:00进行。

新闻与传播(专硕)计划于20233318:00-18:00进行。

相关具体流程如下:

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审核考生上报材料→通知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平台调试→复试实施→评分→核分并登统→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基本原则

依据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依次拟录取。

2.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70%+复试成绩×30%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初试加分的相关政策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为准。

3.其他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如下原则录取:(1)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2)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的,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

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按要求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及时点击确认“待录取”。凡不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确认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后,将视为同意遵守学校复试录取规定,学校不再受理考生提出的解锁申请。

)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需包含肝功、胸片、血常规等项目,并请体检机构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结论不合格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我校。所有考生体检报告原件开学报到时提交我院,我校不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拟录取后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网址链接:
https://yjs.hueb.edu.cn/info/1016/2593.htm     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计划

https://yjs.hueb.edu.cn/info/1016/2592.htm    一志愿名单(第一批)
https://yjs.hueb.edu.cn/info/1016/2594.htm    一志愿名单(第二批)

 

 

 

                         河北经贸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

                                2023323

 

 

 

文化与传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应急预案具体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一条 复试期间复试工作人员出现疫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强化复试工作人员防疫措施,早发现早处置。所有复试工作人员需满足防疫要求。如复试期间确实发现工作人员身体不适的,应按各级防疫要求进行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院级复试工作组,相关工作移交其他人员执行。

第二条 复试期间考生出现疫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提醒所有复试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复试顺利进行。复试期间如遇突发性事件无法正常复试的,暂停考试,及时处置。事后考生须及时提交相应证明,经审核情况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第三条 复试过程中网络、设备、技术等问题的处置。

复试过程中如遇到网络、设备等问题,导致复试不能正常进行的,暂停复试进程。复试小组秘书及时沟通,确定原因,逐级上报,合理处置。

第四条 络复试平台出现重大故障无法修复的处置

暂停复试进程。及时与考生沟通,做好稳定工作;同时积极与平台技术方沟通,如确实无法运行,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用备用平台,完成复试工作。

 在复试录取各个环节,发现考生有作弊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会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商议后提出处理意见、合理处置。

如遇其他足以影响复试正常进行的情形,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妥善处理。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组负责解释。

 

 

                          河北经贸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

                                202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