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
一、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新闻传播学硕士研究生除满足《新闻传播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条件外,还需完成下列成果之一,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学术水平:
1. 在我校认定的四档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我院教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
2. 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期刊、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集发表论文2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我院教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
3. 在省级以上报纸理论版发表理论性文章1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我院教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
4.论文入选由政府部门、省级以上学会、高校等举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并作论文宣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我院教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
5.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市厅级(含校级、省级学会、全国性高水平学术会议)成果奖励。
6.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教师主持的各级各类课题;或者获得省部级奖励,或者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等。国家级排名前七、省(部)级排名前五、市(厅)级排名前三,课题以结题为准。
7.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或者教材(字数在全书总字数的10%以上)。
创新能力:
8.完成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项(国家级前三名,省级前两名,校级第一名)。
实践能力:
9.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在学校认可的互联网+、挑战杯、调研河北等高水平大赛中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或者结题文件为准(国家级前三名,省级前两名,校级第一名)。
二、上述成果须在研究生在校期间,且在毕业资格审核前完成,是以河北经贸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本学科专业成果。发表论文必须见刊,SCI/SSCI等外文论文在线online视为见刊。各类获奖、课题、课程案例库建设等参与与否及其名次的认定,均需有相关证明文件。
三、本规定自2021级新闻传播学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四、未尽事宜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