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学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文化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8-26 [来源]: [浏览次数]:

文化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冀经贸研〔202014号),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原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遵循我校办学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选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超过规定学制的延期毕业研究生)

三、评审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为确保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党委书记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学业奖学金)任委员负责全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安排负责实施细则的制定(修订)、申请受理、初步评审、公示、名单推荐、评审材料保存等工作。

四、评选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

(一)评选比例和标准

奖学金等级

比例(%)

标准(元)

一等

10

8000

二等

20

5000

三等

40

2000

(二)学业奖学金参评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冀财教〔2013〕17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参评学年各门研究生课程(包括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 75分(研究生新生除外)

(三)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者参评本次学业奖学金的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各种处分的

2.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合格的

3.思想品德考评不合格的;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无正当理由未缴清学费或住宿费的。

(四)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考察其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入学前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进行综合评定。其中,经推免进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

、评审程序

(一)工作部署

新学开学后,学院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奖学金评审工作

)组织申请

根据学校部署,学院评审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研究生的申请。有意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递交佐证材料。

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研究生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公示期满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本单位获奖名单上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五、评分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时按照新生和老生分别计分。

(一)新生学业奖学金计分办法

新生计分包括基本分和附加分。

基本分: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

附加分:参照老生附加分办法。

(二)老生学业奖学金计分办法

老生计分包括基本分和附加分。

1、基本分

基本分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课程学习考核项目,满分100分其分配比例分别为30%、70%。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计分

参评年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30%。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六项:

①思想信念。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②法纪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③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尊师爱校,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活动,讲文明,讲礼貌。

④集体观念。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⑤劳动态度。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劳动,自觉完成宿舍、教室、卫生区清洁等轮值工作。

⑥学习状态。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具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能够科学合理地安排学习时间,学习效率较高。

注:思想品德考核评分由基本分(满分70分)、奖励分和扣减分组成;思想品德考核60分为及格,不及格取消参评资格。思想品德考核成绩=基本分+奖励分-扣减分。

窗体底端

奖励分

班委及学生会成员可加思政分,其中一级班委(一级学科)的班长、团支书加4分,二级班委(专业方向)的班长、研究生会干事加2分,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6分,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4分班委及学生会干部加分选最高分,不可累计

扣减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不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的,每次扣减2分;

②宿舍卫生不合格,受到通报的宿舍长扣减3分,其他成员扣减2分;

③每旷课一课时扣减1分。

(2)课程学习考核计分

课程学习考核计分=(学年各门课程学分×成绩的总和÷学年课程总学分数)×70%,课程包括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2、附加分

附加分包括论文、著作、项目、成果奖励、学科竞赛及征文获奖等计分项目,论文、著作、项目、成果奖励等科研计分仅限于本专业的研究成果。

1)论文类计分办法

论文分档参照科研处最新《河北经贸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见附件)划分为五个档次(一档期刊、二档期刊、三档期刊、四档期刊、其他期刊)。一、二、三、四、五档论文计分标准分别为40、30、20、10、1分。同时规定:

①合作发表的论文,只取前2位作者计分,第一位按满分计分,第二位按1/2计分,我院教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按满分计分。

②在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论文1篇计1分。在评审学年多篇论文的最多计2篇。

论文入选由政府部门省级以上学会高校等举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并作论文宣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我院教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1篇计1分。在评审学年多篇会议论文宣读的最多计2篇。

2)著作类计分方法:

著作、教材每1万字计1分。字数以著作或教材中注明的为准;未注明的以第一作者或主编的证明为准,但不超过所有作者的平均数。参加多部著作(教材)撰写的,最多计3分。

3)项目类计分方法:

项目类计分仅限于纵向课题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其中,国家级重点、一般(青年)项目分别计8、6分;省(部)级重点、一般(青年)项目分别计5、4分;市(厅)级重点、一般(青年)项目分别计2.5、2分。科研项目以结项(验收)证书为准。项目做撤项处理的不计分。需经学校认定的项目,由科研处认定,并在排名处盖章。同时规定:

①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科研项目分别对前9、7、5名成员(包括负责人)计分。第一负责人计满分,第2-3名减半计分,其他按1/3计分;学生科研项目只对负责人计分;

②省社科联和学校科研处、教务处、协同创新中心所评的科研、教学项目,按照市(厅)级计分;省社科联项目结项结论为优秀的,按照省级一般项目计分;

③参加入选研究生国家教学案例库案例撰写任务的,按照参加市(厅)级重点项目来计分;

4)科研获奖计分方法:

科研获奖计分仅限于省级及以上政府按届或定期组织评选的自然科学奖、科学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研获奖以校科研处认定为准。

计分标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6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计5、4、3分。获奖项目为多人参加的,只对前6名计分,第1名计满分,第2-3名减半计分,第4-6名按1/3计分。

5)科技竞赛获奖计分方法:

科技竞赛计分限于大多数研究生都能普遍参与的包括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各类比赛等全国性竞赛,及其他如征文等各级各类比赛,按照以下标准加分:

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4、3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3、2、1分;获得市(厅)级、校级奖的不分等次计1分。获奖项目为多人参加的,只对前6名计分,第1名计满分,第2-3名减半计分,第4-6名按1/3计分。

各专业教指委、行业学会(协会)组织的竞赛类获奖降一档次计分。以上附加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

六、其他问题

凡已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查实后,学将撤销其所获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在具体执行中本细则不能涵盖的内容,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河北经贸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

 

                            文化与传播学院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

河北经贸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

 

一、期刊分类原则

为引导教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强化科研特色,优化学科布局,结合学校实际,参考相关高校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本学术期刊分类标准。

二、期刊分类标准

根据不同引文索引的主题或学科分区方法,将学术期刊分为六。具体标准如下:

)顶级期刊

中文顶级期刊:《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哲学研究》《法学研究》《历史研究》《求是》《中国科学》《管理世界》(短论栏目文章除外)。

英文顶级期刊:American Economic Review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Harvard Law ReviewScienceNature

(二)一档期刊

1.未列入顶级期刊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按其主题或学科分类的最新排序百分比(排名数/总数)排名,20%(含)为一档期刊。

2.未列入顶级期刊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核心库),按其主题或学科分类的最新影响因子排序百分比(排名数/总数)排名,5%(含)为一档期刊。

3.未列入顶级期刊的科学引文索引SCI来源期刊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SCI期刊分区,一区为一档期刊。

4.未列入顶级期刊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来源期刊按其主题或学科分类的最新排序百分比(排名数/总数)排名,50%(含)为一档期刊。

5.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收录的成果视为一档期刊成果。

6.在《管理世界》短论栏目发表的文章视为一档期刊成果。

(三)二档期刊

1.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按其主题或学科分类的最新排序百分比(排名数/总数)排名,20%50%(含)为二档期刊。

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核心库)按其主题或学科分类的最新影响因子排序百分比(排名数/总数)排名,5%20%(含)为二档期刊。

3.科学引文索引SCI来源期刊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SCI期刊分区,二区为二档期刊。

4.未列入一档及以上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来源期刊为二档期刊。

5.被《艺术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被《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收录的成果为二档期刊成果。

  6.《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为二档期刊成果

  7.《河北智库报告》收录的成果,被省委书记省长或三个副省级领导批示后视为二档期刊成果。

(四)三档期刊

1.未列入一、二档的CSSCI来源期刊为三档期刊。

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核心库)按其主题或学科分类的最新影响因子排序百分比(排名数/总数)排名,20%50%(含)为三档期刊。

3.科学引文索引SCI来源期刊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SCI期刊分区,三区、四区为三档期刊。

4.工程索引EI来源期刊为三档期刊。

5.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摘编的成果,视为三档期刊成果。

6.被《河北智库报告》收录的成果视为三档期刊成果。

(五)四档期刊

1.未列入一、二、三档的北大核心期刊为四档期刊。

2.未列入一、二、三档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核心库)为四档期刊。

3.工程索引EI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为四档期刊成果

(六)其他期刊

未列入一、二、三、四档的科技会议录索引(CPCI-S),或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CPCI-SSH)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及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为其他期刊。

三、相关说明

1.成果认定对象是我校教师发表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经贸大学“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的科研成果。

2.在同一期刊连载的论文、存在两种语言版本的同一论文视为1篇;被SCISSCIEIA&HCI等收录的中文期刊论文,可参照英文期刊分类标准。同一论文对应多种类别时按就高原则定。

3.同一期刊属于多个引文索引收录的来源期刊,按照就高原则认定。

4.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具有统一的ISSN刊号和CN刊号;论文(作品)发表的刊物只含正刊,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

5. 《河北经贸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期刊名录(见附录)根据相关检索数据库的更新结果进行相应的动态调整。

四、附则

本期刊分类目录自201851日起施行,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