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便字〔2022〕52 号
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基层教学管理评优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为充分调动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和推动基层
教学组织建设,表彰在基层教学管理工作中尽职尽责、业绩突出的基
层教学组织和个人,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基层教学管理评优办法》(冀
经贸教〔
2020
〕
35
号),现开展
2022
年度基层教学管理评优工作,具
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参评范围和名额
基层教学管理评优设“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基层教学管理工
作先进个人”两个奖项。
(一)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参评范围为全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各系(教研室),评选不超
过
15
个。
(二)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参评范围为全校各教学单位的教务秘书、系(教研室)主任、副
主任、各教学管理部门和教辅部门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包括
处级干部),评选
40
人。其 中,教务秘书评选
10
人,其他人员评选
30
人。获得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系(教研室)主任直接推荐为基层教
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不占名额。
二、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
1.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各教学单位可推荐
1-2
个系(教研室)参
评,参评的系(教研室)填写《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
1
)
,
撰写工作总结(包括组织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教改成果
等内容,不超过
5000
字),提供支撑材料,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提
交。
2.
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各单位可推荐
1
名教务秘书和
1-2
名其他教学管理人员参评,参评人员填写《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
进个人申报表》(附件
2
),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
(二)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拟获奖的基层教学组
织和个人。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照《基层教学组织评优量化指标》(附
件
3
)进行评审;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根据个人年度工作业绩
评审。
(三)学校审议通过
拟获奖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议通过,发文公布。
三、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奖的基层教学组织和先进个人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
书,对每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给予
5000
元建设经费支持,对基层教
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给予
500
元奖金奖励。
四、时间要求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经所
在单位审核后,
11
月
21
日前报教务处办公室(一办
208
室,联系电
话:
87655649
)。
附件:
1.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2.
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
基层教学组织评优量化指标
教务处
2022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