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下半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教便字〔2022〕4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经贸教〔2020〕26号),学校组织2022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形式
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学校负责对各教学单位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并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二、结项项目范围
2021年度未结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须于本次完成结项验收(项目名单见附件1)。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满足结项条件的可于本次结项(项目名单见附件2),验收评审标准参照附件3。
三、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项目组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不少于5000字,结题报告的全文总相似比(复制比)将作为结题的重要参考。纸质版必须由专家组填写“单位评审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以“项目名称+结题报告”命名。
2.成果材料。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软件和数据库(提供源代码纸质的材料)、答辩PPT等,附于结题报告后。电子版以“项目名称+成果材料”命名。
四、材料提交
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11月7日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将结题验收材料和《2022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5,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一办219,逾期不予受理。
注:各教学单位提交材料必须信息正确、命名规范,提交电子版以“单位+2022大创项目结题材料”命名。
附件:
1.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项名单
2. 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要求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5. 2022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21日